据省药监局最新一期药品质量公告,发现2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。4批次不合格药品涉及德阳,其中3批次为本地企业生产、1批次为本地药店销售。
据公告,在青白江区一千药房抽样的由“四川麒源药业”生产的中药饮片浙贝母,以及在邛崃市回龙镇卫生院抽样的由“四川博仁药业”生产的中药饮片浙贝母,不合格项目均为性状和显微鉴别。在宜宾市翠屏区沙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样的,由“四川意和药业”生产的中药饮片石韦,不合格项目为水分检查和绿原酸含量测定。
此外,在中江县美迪大药房连锁三十五店销售的,由“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”生产的调经祛斑胶囊,水分和装量差异项检查不合格。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,各地药监部门已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。
记者|伍玲
编辑|林静
责编|蒋文戈
来源|德阳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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