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泉州市民在人民网上发表诉求件。诉求人表示晋江市磁灶镇新垵村石湖边、高厝林自然村原隶属南安县官桥镇三同大队,年由于新垵水库建设需要,举村迁徙现址并划归晋江市管辖,石湖边、高厝林两村的大部分土地行政管理权同时划归晋江,尚有余亩土地仍在南安行政区内,至今没有得以变更。
诉求人反映该地块隔着水库,与石湖边直线距离仅三百米,60年以来因道路不通,绕行距离遥远(约8公里)导致管理困难,土地一直被蚕食、侵占。年为改变土地荒废局面,减少因占地而引发纠纷,在有关部门的建议和帮助下,石湖边、高厝林选择全域种植小叶桉,想以此保护土地不被侵占。年因小叶桉种植近10年没有带来实际经济效益,还造成土地贫瘠化、水质恶化等问题,又挖除小叶桉改种经济价值相对较高的经济作物。
诉求人称至今石湖边土地已被隔壁村陆续侵占20余亩,密集安装电力线杆致土地无法使用10余亩。石湖边村就此问题年年求助,但因地块行政管理权不在晋江,晋江各级部门无可奈何。石湖边村迫切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,妥善解决土地被侵占等问题。
对于上述留言反映事项,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和官桥镇政府进行了调查了解,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,于2月9日作出如下答复:
1、关于部分土地行政管辖权位于南安市区域内的情况。建议您经磁灶镇政府逐级上报泉州市主管部门,由泉州市行政区划负责部门牵头,晋江、南安两市以及相关乡镇、村和自然村共同现场勘界确认,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变更行政区划。
2、关于石湖边自然村部分土地被占用堆土的情况。官桥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区域的“两违”和乱挖乱采行为的巡查和执法,如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上报市局立案查处;同时将督促塘上驻村工作队和塘上村委会按照“两违”巡查网格化管理机制,加强“两违”和乱挖乱采行为巡查、劝阻和上报。
3、关于反映石湖边自然村部分土地被占用堆放矿土的情况已及时处理,反映的种植的苗木被恶意毁坏的情况与实际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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